

国家提出:“2018年底,除一些少数民族及边疆地区外,基本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。”
这也就意味着,距离确权工作结束,还剩下不到一年的时间,时间紧任务重,最近农村土地土地确权工作正全面加速推进中,但在此过程中,很多农民朋友出现许多困扰未得到解答,今天咱们就来重点解答一下近期以来农民朋友普遍咨询的问题:
1、农村土地二轮承包过后,又有重新调整过的该如何确权?
以尊重目前发展现状为原则,在不违背相关政策的前提下,协商调解,依据土地承包现状予以登记确权颁证。
2、子女分户了,该如何确权?
因子女结婚要求分户的,承包双方要出具分割协议,依据分割协议确定的承包面积来进行土地确权登记。
3、农村出嫁女即婚后如何确权土地?
农村出嫁女婚后,生活在现有家庭,可以作为承包共有人进行登记,如若本人提出在娘家有承包经营权,且娘家也无异议,可在娘家进行确权登记,但是,只能选择一方。
4、之前由于种种原因放弃过土地,现在想要回能否予以确权?
对于在农村二轮承包土地时,放弃土地未缴纳农业税费的农户,经核实无异议的,按无田户处理,不予确权。
5、分地时,户口不在农村但后面又迁回的如何确权?
对于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时,户口不在农村或已迁回,现要求确权的农民,暂不予处理。
6、二轮承包时未承包到户的土地还能否确权?
对于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时,未承包到户的农民原则上不予以确权登记,归集体所有。
7、新生儿能分到土地吗?
新生儿的土地是在有土地存在的情况下,才可获得分配。
符合这三个条件,你就可以去申请土地:
(一)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;
(二)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;
(三)承包方依法、自愿交回的。
如果这些情况都不存在,也就不存在新生儿分配土地的情况了!
8、如果集体所有的土地确权后被国家征用,那么补偿款如何分?
征收非农民承包的其他集体土地,土地补偿费分配给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,集体分配。
9、土地确权过程中如果有村民去世,但是名字还在户口本上,那么确权过程中他的土地要被取消吗?
在承包期内,按“生不补、死不退,原户主已死亡,其承包地由子女耕作的,更换承包土地共有人”进行登记。
但属于原户主单独居住(无配偶子女)已死亡的,其承包地应交回集体处理。
承包农户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,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,不予确权登记。所收回土地纳入集体机动地管理。
10、土地确权的同时遇到了有一部分没有分出去的土地,这些地如何处理?
这部分地属于未承包出去的土地,未承包出去的土地归集体所有